《山河共此忧愁——李清照和她的时代》以现代人的眼光和意识解读李清照其人其作,将对诗词的解读,融入对历史风貌的描述和女性的剖析中,达到词、史、事、人交融,既有故事亦有情意抒写,缅怀李清照时也不乏风趣的指点评价,将李清照的形象从标签、符号、意象中抽离,还原成一位丰满、立体的李清照。
王这么,女,70年代生人。前媒体工作者、自由作家。现居安徽。出版作品有《大好河山可骑驴》《雅人有深致》《万物自有伤心处》《不管狗和茶炊怎么闹腾》等。
她的时代:才藻非女子事也VS才女如云
暮年的李清照曾经遇到过这么一件事情。
李清照的亲友中,有一位姓孙的女孩儿,豆蔻年华,天资聪慧。李清照很欣赏她,便提议要当她的老师,把自己毕生才学传授给她,不料女孩儿一口拒绝了:“才藻非女子事也。”
“舞文弄墨的事情,不是我们女人应该做的。”
李清照这时候大约六十五岁,祖母级的人了,又是天下闻名的才女,一生以凌驾须眉之上的文才自豪,小姑娘这样当面怼她,可谓以幼犯长,打人打脸,情商欠费,很不妥当。然而,这件事情却得了大诗人陆游的赞许。
陆游跟孙家姑娘沾点亲,在她去世后,陆游应其家人之邀,写了一篇《孙氏夫人墓志铭》。能放进墓志铭里说一说的,当然是生平最伟大之事。在陆游笔下,这位孙氏夫人,除了婚后的“妇德”——侍奉公婆姑嫂至孝至诚,抚养子女慈严并举,贤良淑德,堪称女界楷模,余下最值得夸赞的,便是少女时代“拒绝易安居士”之壮举了。
为啥呢?无他,惟“礼”字尔。孙家姑娘的说法,在儒家正统礼教中,那是最正当、正确不过了。
……
类似的故事,在大海的另一边,在另一个时空,也曾发生过。
英国女作家简·奥斯汀一生未婚未育,她生前极疼爱小侄女范妮。范妮的父亲(简的哥哥)因被远房亲戚收养而获得贵族身份。所以范妮打一出生,也就成了一位名正言顺的贵族小姐。
简去世后,她作为文学家的名声日腾,面对闲杂人等好奇的打听,范妮不置一词,只在给妹妹的复信中写下了这段回忆:“从各方面来看,简姑姑的确不够优雅。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,与她的才华很不相称。假如她再活五十年,就会在很多方面更符合我们的优雅品位。她的家境并不富裕,交往的人也大多出身低微,或者干脆说都是平庸之辈……后来与奈特夫人的交往使她们有所长进。简姑姑那么聪明的人,自然不会对种种粗俗(如果可以这么说)视而不见,更不会拒绝学习在待人接物方面变得更为优雅一些。两位姑姑(卡桑德拉和简)成长于对人情世故及相关风尚(指的是时尚方面)完全无知的环境中,若不是沾了父亲婚姻的光来到肯德郡,又赶上好心的奈特夫人经常邀请她们中的一个来做伴,纵使她们天资再聪颖,性情再和顺,也会与上流社会的标准相差甚远。”
无论简的文学成就有多大,在侄女心目中,她只是一个谈吐不高雅,打扮不够有品位的穷亲戚。
在简·奥斯汀生活的时代,女人的正经事,和东方一样,也不过是替男人生儿育女,打理家务。上流社会的女人则额外以举止高雅、装扮时髦为荣。女人写作,尤其写小说,被认为是很不得体的事情。简生前写的大部分小说都只能以化名发表。然而她去世之后没多久,世界对于女作家的态度发生了巨大变化,许多女作家出现了,站到世人面前,接受鲜花与追捧,接受皇室的嘉奖,名利双收……如果简没有英年早逝,她将毫无悬念地获得与她的才能相匹配的荣耀。人们不禁为简感到遗憾——她真是生不逢时啊!
然而,在“生不逢时”之时,以骇俗之魄力、惊世之才能,做出即便“生逢其时”都未必能有的成就来,不正是简这一类人超拔于芸芸众生的非凡之处吗?
一个人若不能超越他的时代,就不能成就其伟大。
任何时代,世界上总有那么一小拨人,以他们自身的才华、思想、智慧、学识……超越时代的局限,做出划时代的成绩。
他们不是随波逐流之辈,他们走在时代的前面,时代纵使曾对其百般轻视,最终要引以为荣。
李清照与简·奥斯汀的相似之处在于:位列大师之林,独成一派,在文学史上做出开创性的贡献;都曾因性别而被时代漠视,留下的个人资料如此稀少,让后代的粉丝与学者们抓狂……而且,也都有过那么一位对她冷嘲热讽的女性晚辈。
当然,人也不是完全孤立于时代存在的,哪怕是网文作家笔下自带“金手指”的穿越者,也不可能在原始社会造出火箭。世上没有无根之木,天才,也必然有孕育他们的土壤。
弗吉尼亚·伍尔芙在她关于“女性写作”的名篇《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》中说:“在十六世纪,任何一位具有伟大天才的女性必定会发狂、自杀,或者在村外孤寂的茅舍中了此余生,半巫半魔,被人惧怕又被人嘲笑。”
十六世纪的欧洲女性普遍是文盲,没有人身自主权。而在简生活的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,中上阶层的女性已经可以受到良好的文化教育,小姐们有相当的自由去挑选夫婿,决定嫁人或者不嫁。贵妇们热衷组织文化沙龙,以追捧文人雅士为风尚,少数人干脆自己拿起了笔,在中产阶级和贵族中,都出现了“女作家”这新奇物种……
整个欧洲业已经过思想启蒙运动的洗礼。当十七岁的简一边写着小说,一边陶醉于舞会上无休无止的旋转时,女权主义者玛丽·沃斯通克拉夫特已经写出了名作《女权辩护》。旧的时代在瓦解,新的世界正在展开。
在十二世纪的中国,在李清照那里,也同样如此,她的时代,虽然谈不上对女性多公平友好,却也有着足够的土壤与空气,让这粒天才的种子得以成长。
宋代重视教育,文学昌盛。《吴郡图经续记》云:“自本朝承平,民被德泽,垂髫之儿,皆知翰墨。”女子受世风影响,也广受教育,尤其士大夫阶层中的女性普遍识字能文,不乏才学佼佼者。
大儒、文豪之家,几乎家家出才女。
苏洵,这样赞美早夭的爱女苏八娘:“女幼而好学,慷慨有过人之节,为文亦往往有可喜。”苏八娘就是民间传说中才女“苏小妹”的原型,现实中她不是苏轼的妺妹,而是他姐姐。
曾巩的夫人周琬,平生嗜好是写文章,冥思苦构,日夜不倦,活生生一个女“夫子”。还有诗稿七百篇。这是一位学者型的才女,跟其以“古文”见长的夫君简直是天作之合。
王安石家老妻能诗善文,两个女儿也饱读诗书。小女儿嫁给了未来的宰相蔡卞,她格外遗传了老父的政治才干。老公对她是言听计从,连朝廷大事,都要拿进闺房请她指点。
南宋时期,理学逐渐盛行,对女性的礼教束缚趋于严格,但“女子无才即是德”的思想,此时还没有市场。
南宋开国皇帝宋高宗曾说过:“朕以谓书不惟男子不可不读,虽妇女亦不可不读,读书则知自古兴衰,亦有所鉴诫。”
宋高宗赵构,经过“靖康之变”,艰险坎坷,逃往南方建立偏安朝廷,积累了一脑袋北宋亡国的失败经验,痛定思痛,深感以史为鉴的重要性。他这一番话,是对后妃及命妇们的要求,意思是国家兴亡,社稷安危,不要以为都是男人的事。你们女人也要多读书,明事理,才能做好贤内助,关键时刻不拖后腿。
在南宋,甚至出现了向科举制度挑战的凶猛萝莉。
宋孝宗年间,有个九岁的女孩子林幼玉,自个儿跑去要求参加科举考试(童子科),皇帝大臣们太震惊了,来不及考虑此事合不合“礼法”,就抱着看稀奇的心态给她出了卷子,结果一考即过。九岁而已,放在现代,只是汉语常用字还没学全的小学生,她却已通读经书四十三种。因为女子不能做官,便封了她一个“孺人”——这是给官员妻子的封号,小女孩靠自己就拿到手了。
这位林姑娘,跟那位孙姑娘做不成闺蜜,估计会彼此鄙夷,一个厌憎对方不守妇德,一个嘲笑对方如泥胎木偶。
什么是泥胎木偶?一身横跨两宋的文臣孙觌,是这样定义的:“予尝谓妇人女子虽以幽闲静专为德,而尸居傀然,懵不知事,如土木偶人,则为愚妇。”
只知道妇德,其他啥都不懂,啥也不会的,就是个蠢女人啊!
孙觌的话代表了士大夫中一部分激进派意见。而南宋著名的大学者,永嘉学派的代表叶水心先生,则提出了中庸的看法: “妇人之可贤,有以文慧,有以艺能,淑均不妒,宜其家室而已。”
女人在做好贤妻良母的大前提下,热爱文化艺术是毫无问题的,是值得表扬的!
那么保守派的意见呢,最具代表性的是司马光。他的家庭教育方针是女孩子应该读书,但不要读太多,读点《列女传》《孝经》,知道该怎么守女子本分就可以了——“今人或教女子以作歌诗,执俗乐,殊非所宜也。”
司马光反对女子吟诗作赋、学乐器学唱歌,是“才藻非女子事也”的支持者。但司马光何许人啊?打出生就没年轻过的老干部,公主离婚都被他逼停了的道德狂人,人送外号“司马牛”。他的标准,正常人都做不到的,听听罢了。
而且,一般而言,凡“司马牛”拼命反对的,必定是大伙儿都兴高采烈在做的。所以他这番高见,正可以反证社会上重视女子“才藻”的风气浓厚。
总之,宋朝人很知道教育的重要、才华的美妙,并不因为它们落在女性身上而感觉尴尬。这是崇文风尚的影响,同时不失为一种实用主义的选择。
宋代的后妃人选,与唐、五代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。为了杜绝外戚干政,不再看门阀地位,而是直接去到中下层挑选,这就给了许多平民女子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机会,也给了许多平民家庭一夜富贵的希望。因此,大家都很乐意提高女儿的文化素养。
城市文明兴起,商品经济发达了,城市中的许多中下层家庭,把女儿送上了职业女性的道路:“京师中下之户,不重生男,每育女,则爱护之如擎珠捧璧。稍长,则随其姿质,教以艺业,用备士大夫采择娱侍。名目不一,有所谓身边人、本事人、供过人、针线人、堂前人、杂剧人、拆洗人、琴童、棋童、厨娘等称。”京城中的女孩儿们,从小就要学习各种技艺,然后送去达官贵人家里应聘上岗,挣钱养活全家。职业技艺之外,文化教育也是必不可少,以满足主顾们的高端需求。
南宋词人周密的笔记《癸辛杂识》中,就记载了一位叫何银花的“身边人”——身边人,用今天的话来说,相当于贴身陪伴的高级小保姆,白金级“阿姨”。这位小何阿姨,女红、烹饪、煎药烹茶、采买、布置房间、照料病人、唱小曲、弹乐器,无所不能,还会陪聊天、看账本、代写书信,其年薪是一百贯,已足够京城普通平民家庭一年的正常开销了。
明人冯梦龙的《喻世名言》中,收集了许多宋元话本故事,其中有一篇《金玉奴棒打薄情郎》,讲的是南宋时候,临安城里有一位姓金的“丐头”,丐头就是叫花子头儿,也就是丐帮帮主。这金帮主唯有一独生女儿,爱若珍宝,自小便请了先生尽力教导,学得满腹诗书,文章锦绣,因此一心要将她嫁个读书人。
“丐帮”虽是武侠小说中一大名门正派,但在宋朝,是实实在在被瞧不起的“贱业”,更别说从来“士庶不通婚”了,这事儿一看就挺难。然而金帮主爱女心切,终于找到一个潜力股的穷秀才,将女儿欢喜嫁了。后来秀才中了进士,嫌弃妻子出身,将她推进江里。金玉奴命不该绝,又被一路过的大官救起,见她知书达礼,遂认作了干女儿,又嫁回给了她那无良的前夫。新婚之夜,金玉奴领着众丫鬟,棍棒齐下,把新郎一顿痛打……
执贱业者丐头的女儿,也要读书识字,如大家闺秀一般培养,可见“向学崇文”风气之盛。也可见即使身在社会最底层的人,也希望通过教育来为女儿添加无形的嫁资,谋得好姻缘,实现阶层的跃迁。